由九洲芬可有限公司(发行人)发行的2022年到期的300,000,000美元担保债券,由九洲锂业股份有限公司(担保人)提供无条件的、不可撤销的担保。发行人是担保人的间接全资子公司。
除非提前赎回,购买或取消,该债券将于2022年11月28日全额到期,期间自2017年11月28日起,以年化3.75%的利率承担利息,每年的5月28日和11月28日付息。
该债券构成发行人的直接、一般、非次级且无条件义务,与发行人其他债务,至少是现有的和将来产生的无保证义务处于同等地位。该债券的担保构成担保人直接、一般、非次级且无条件义务,该义务至少与担保人现有的和未来的无保证义务处于同等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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